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经济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提高人民群众的就业率,推动复工复市。我县决定在城区部分街区划定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和流动商贩经营点。
一、设置地段和时间
夏季瓜果临时占道点开放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15日—10月31日,其他临时占道点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15日—12月31日。
(一)、夏季自产自销瓜果摊位(07:00—22:00)
6、学府路千禧菜市场至世纪星幼儿园路段两侧人行道。9、南广路与子固南路交叉路口至桔蜜市场路段两侧人行道。13、南丰大桥头河东段两侧、河西段靠垃圾中转站一侧。(二)夜间摊点。(18:00--22:00)
1、中兴广场。
2、盱江公园。
3、醒侬公园。
二、经营要求
为保障民生和城市管理工作和谐有序发展。摊贩经营者要服从管理、主动配合不得提前出摊、延时撤摊。从事食品销售的摊主必须采取有效的地面污染防治措施,必须在城管部门统一规划、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在指定时间指定区域有序摆放。
(一)经营须知
1. 不得擅自扩大摊位面积和摊位数量经营。
2. 在规定的区域和和范围内经营,禁止搭建摊棚、遮阳伞。
3. 产生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户负责清扫,随时保持摊前地面干净整洁。
4. 不得损坏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不准堵塞交通和超过规定时间经营。
5. 不得经营露天烧烤、活禽、生肉、海鲜、鱼类的销售。
(二)申请须知
1. 申请时间:2020年6月23日--6月30日。2.提供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食品行业的应提供健康证明原件。
3.申请地点:南丰县城管大队(傩乡大道县武装部旁)
4.咨询电话:0794-320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