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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陆续返校(园)学习,学校(幼儿园)收费问题备受广大学生和家长关注。学校(幼儿园)收费项目有哪些?学生返校学习后住宿费如何收取?学校(幼儿园)的哪些收费属于乱收费?就这些问题,本文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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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各类学校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幼儿园收费项目: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学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普通高中学校收费项目:学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高校收费项目:学费、住宿费、考试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幼儿园)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收费是指学校(幼儿园)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省教育厅要求,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公办学校(幼儿园)收费标准如何制定?《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明确,省属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市、县等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等公办学历教育和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5月12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无政策规定或未公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均属于乱收费。
江西省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电话
省教育厅 0791-8676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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