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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人!餐饮消费券、新车补贴、税费减免…又一大波福利来袭!
2020年04月16日 18:16   浏览:7671   来源:谢锦坤

发放餐饮消费券、购新车补贴、

税费减免……

又一大波福利来袭!

赶紧来看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手抓两手硬两胜利”决策部署,降低疫情影响,提振消费信心,有效激发商贸消费市场潜力,促进我市消费市场快速恢复增长,结合抚州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振消费信心

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餐饮消费,示范带动增强消费信心。组织引导市中心城区重点餐饮等商贸企业疫情期间发放500万电子消费券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其中荣誉、开元等全市十三家重点餐饮企业发放370万元餐饮消费券,具体发放办法另行制定;硕果时代购物中心发放70万元电子消费券,抚州万达广场发放60万元电子消费券),各县(区)也要组织引导重点餐饮等商贸企业疫情期间发放不低于100万元的餐饮消费券,推动商贸消费市场加快复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将2020年每人3000元福利未发放完的部分,在4月底前通过建行工会普惠服务卡发放完毕。(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建设银行抚州分行)



二、开展促销活动

常态化开展消费购物节活动,动员引导万达广场、硕果时代、华润万家、苏宁易购等商贸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店庆”“节庆”等时机开展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对于商贸企业举办促销活动的,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免除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推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跟各大商家联合开展折扣满减活动,掀起消费热潮。(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局)


打造抚州美食名片,开展“一县一席”特色宴席和美食推广活动,市本级给予整项活动支持5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扩大网络消费

充分发挥电商企业积极性,统筹推动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及各方面媒体资源助力我市网络销售,推动一批受疫情影响的农产品开拓网络销售渠道,各县(区)至少开展1场“赣品网上行”电商直播活动,扩大抚州农产品知名度,扩大网络销售规模,并培育一批本土带货网红主播。对由县区分管领导代言实施公益直播活动的,给予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1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四、积极稳定汽车消费

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新能源汽车的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将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增值税税率由2%降低至0.5%。对疫情期间在抚州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按1000元/辆标准,由受益财政从汽车购置税中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购车人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五、支持商贸企业发展

对于年内申请并且认定为新入统的商贸企业,参照“小升规”奖励政策给予2万元一次性入统奖励,其中市本级财政1万元,所在地财政1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六、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对生活服务业纳税人2020年1月1日至疫情结束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将餐饮、住宿业2020年发生亏损最长的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企业因疫情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困难减免。3月1日至5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暂由3%降至1%(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七、鼓励创新经营模式

积极培育“宅经济”“网红经济”等新兴消费业态,支持传统商贸企业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开展“线上购物节”“家电节”等网上促销活动;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合作,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合作。对于2020年单季度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者自营网站营业额达到100万元的限上餐饮、住宿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组织餐饮企业与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定点送餐业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商贸复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领导高位推动、部门各司其职、上下一体协作的工作格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落地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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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锦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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