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我县道路上新增的6处电子警察设置点向社会进行公告。本次公告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抓拍设备地点
新增电子警察点位:
1、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南50米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2、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南100米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3、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北50米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4、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北100米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5、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西100米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6、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交叉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新增电子警察点位抓拍违法行为: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C),上述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于2025年1月10日开始公示,于2025年1月17日正式启用,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特此公告 !
信息来源:交警大队
编辑:李红英
审签:姜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