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我县道路上新增1处电子警察设备点向社会进行公告。本次公告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新增电子警察点位:南丰县醒侬大道与环城南路交叉路口二、抓拍违法类型
新增电子警察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上述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于2024年09月24日开始公示,于2024年9月30日正式启用,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
编辑:李红英
审签:姜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