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人现在出行越来越方便
马路边人行道上
随处都可以看到停放的共享电动车
小编今天看到一则新闻
下巴都快被震惊掉了
一名市民因为随意停放共享单车
被要求赔偿高达174378.84元!
你没听错,不是几百,不是几千
而是近18万的巨额赔偿!
案情回顾
法院审理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小珍赔偿小勇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等费用共计174378.84元。后双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件事再次提醒我们
共享单车的停放并非小事一桩
它涉及到城市的秩序
安全和每个市民的权益
规范停车,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