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成了年轻另一种陪伴
给年轻人带来了快乐
5月8日,省司法厅就
《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
(以下简称《条例》)
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条例》规定,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活动,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动物诊疗活动情况。
如何减少狂犬病传播隐患?《条例》规定,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给犬只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建立免疫档案,凭狂犬病免疫接种点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牵引等措施,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对于未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养犬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携带犬只出户未佩戴犬牌、未采取系犬绳牵引等措施的,由养犬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针对流浪犬、猫该如何管理?《条例》细化了流浪犬、猫的控制措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本辖区内流浪犬、猫的管控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同时,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对流浪犬、猫的管理。
1.这些场所禁止犬只进入:办公场所、医院、学校、体育场馆、餐饮场所、商场、宾馆、室内农贸市场等区域和场所,禁止饲养犬只,禁止犬只进入
2.养犬需申请登记: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养犬登记点申请养犬登记
3.养犬行为要规范:不得遗弃犬只;为出户犬只束犬链(绳),犬链(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乘坐出租汽车时,需要征得驾驶员同意,为犬只佩戴嘴套并怀抱犬只,或者装入犬笼;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违规要承担法律责任。
3.饲养犬只未办理养犬登记或者续期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督促养犬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登记,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仍未依法办理登记的,没收犬只;
在禁止养犬区域或者场所饲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自行处理,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4.携带犬只进入犬只禁入区域或者场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养犬人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领回犬只或者责令改正;拒不领回犬只、拒不改正的,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养犬管理是一项民生工程
涉及千家万户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
希望大家积极倡导文明养犬
关于南丰人养犬,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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