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江西发布从江西省民政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6月底前,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将提高50元,达到935元,较2023年增长5.7%。
为保障好180余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江西省民政厅今年6月底前将全面完成2024年的低保、特困救助标准提高工作,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达到935元,较2023年增长5.7%;将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5元,达到715元,较2023年增长8.3%。将城市特困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70元,达到1220元,较2023年增长6.1%;将农村特困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70元,达到930元,较2023年增长8.1%。同时,将357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常态开展实地入户走访摸排,对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
今年,江西省政府继续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列入省10件民生实事,将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20元,达到每人每月1940元;将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均提高90元,达到每人每月1450元;将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120元,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所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助学助医保障,9997名重点儿童纳入“一对一”结对帮扶帮教,所有机构抚养的孤弃儿童全部集中到设区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
此外,江西省民政厅将对年满18周岁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标准发放助学金。对18周岁以下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应治尽治”提供医疗康复保障。
据了解,江西省2023年新增52家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总数达到470家,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3万张、总数达到2.2万张,完成1.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为8.2万经济困难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此外,江西省民政厅推进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改革试点,14个试点县(市、区)将203家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为96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并全面提档升级;建成171个“一老一小幸福院”。
下一步,江西省民政厅将整合利用闲置校园校舍等资源,建设450个“一老一小幸福院”,同时大力推进“家门口”的养老服务,建设40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院、200个日间照料中心,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30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对9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养老服务。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省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