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因文明而美丽,生活因文明而美好。整洁、卫生的人居环境,离不开社会各界参与共建。为维护城市公共秩序,规范沿街商户经营行为,塑造文明城市新风尚,县城管局结合网格化管理,每周对违反《抚州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商铺及行为进行曝光。
1月4日11时36分,琴城镇子固北路广源批发部店主拒绝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大量酒瓶长期堆放在门口,违反了《抚州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1月4日11时15分琴城镇环城西路仿古街龍翔堂长时间将盆栽、砖块等杂物堆放在门前路面,影响市容市貌,违反了《抚州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1月4日16时15分,琴城镇国安路锁味店内工作人员将生活污水随意倾倒在人行道上,违反了《抚州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污水、油污等液体废弃物按照规定排放、处置,不得随意遗撒或倾倒;手推车、空纸箱堆放在门口,违反了《抚州市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文章来源:南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