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大专项行动”中,南丰县公安局加大对重点物品、人员、场所的查处力度,消除矛盾隐患,确保社会稳定。
3月8日晚,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琴城镇大桥路一家经营佛光香烛店,其仓库内存放有部分烟花、爆竹。治安大队民警及时传唤嫌疑人接受调查。
经询问,该店主并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资质,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南丰警方已对嫌疑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联系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