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决定于11月8日、11月9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11月8日:在校师生(入校检)
11月9日:除在校师生外,全县所有人口,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采样点设置详见附件2)。
二 、注意事项
1.未参加本次全民核酸检测的居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视情况赋黄码处理。
2.请广大群众严格执行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好时间,在规定的核酸检测时间内参加核酸采样,采样前请提前扫“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二维码(见附件1)完成采样预约,截图保存系统生成的二维码,并在采样时主动出示,以便采样现场的快速高效查验。老年人、儿童等无智能手机的群体,家人或朋友可代为预约核酸检测码或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本次核酸检测,根据所在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检测(采样点设置见附件2),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3.请广大群众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按照20人一组有序进入候采区依次进行采样,在采样过程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仅采样时可摘下,采完样后迅速戴上),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抽烟、不交谈、不聚集,不将随身物品放置在登记台、采样台,采样结束后及时进行手消毒。采样后,快速离开,即采即走,不在现场滞留。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暂缓前往核酸采样点。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者不能做核酸检测。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5.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力配合核酸检测工作,督促本单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经营出租场所业主,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督促租户参加核酸检测。
6.接受核酸检测是所有居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群众和外来人员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做到应检尽检。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防控需要大家齐心协力,让我们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守卫家园平安!
南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