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外防输入压力依然较大,为织牢疫情防控网,根据省疫情防指挥部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23日期间,抚州市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查验核酸检测证明间隔时间调整如下:
1.全市辖区居民及其他在抚人员每48小时开展1次核酸检测(重点人群除外)。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被赋黄码,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所有外地来(返)抚人员必须在抵抚后3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采样(含“落地检”),后续严格落实每48小时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完成入抚后核酸检测的来(返)抚人员将被赋黄码,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场所码的扫码核验,严格执行逢进必扫,扫码必验,验码必严,严格执行“四查一戴”制度,仔细核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未能严格落实扫码查验等要求的将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中除有特殊规定的风险人群继续执行“即时检”“一天一检”外,其他人群实行每48小时开展1次核酸检测(“隔天一检”),确保疫情早发现、早处置。
以上措施将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和视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履行防疫义务,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及时关注“抚州发布”、“抚州微视”“抚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发布。
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抚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