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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人违反这项规定,将被罚款!最高500元!今天起施行!
2022年03月02日 09:20   浏览:5519   来源:嫣然一笑


走在南丰的大街小巷
有没有发现
可以看到蓝色和黑色的垃圾桶
从菜市场到小区楼下
从街边的人行道到繁华的商业街
它们随处可见
每天凌晨,都有环卫工人
准时的来垃圾桶旁
清理这些各种各样的垃圾
满满的一大桶垃圾将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
.....
都混在了一起
这不仅仅增加了清理的工作量
同时
不利于做到垃圾分类处理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垃圾数量正在逐年增长。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对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提升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2022年3月1日起《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江西省垃圾分类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成为全国首个专设农村生活垃圾特别规定的省级《条例》。也是全国首个明确碳减排要求的省级《条例》。



《条例》的实施,对我们老百姓的生活
有什么具体的影响呢?
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单位和个人应该做什么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前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不得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非家庭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

此外,单位和个人需要丢弃的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投放至指定的场所或者可以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回收,实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名单和联系方式。






二、生活垃圾分类莫恐慌





根据《条例》,生活垃圾分类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含:废弃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2.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含:废弃的灯管(日光灯、节能灯)、家用化学品、电池(镉镍、氧化汞)、温度计、血压计、药品、生活用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3.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含:废弃的食材、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茶渣等,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的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三、违反条例要注意





《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投入对应容器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垃圾分类有好处


做好垃圾分类
让南丰的生活更加美好
是每一位生活在南丰人的义务
为南丰未来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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