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抚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与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预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要在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预收费风险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截止2022年1月14日,全县53所校外培训机构中,其中51家建立了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2家未建立了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43家预存了风险保证金,8家未预存风险保证金,存在风险隐患,县教体局提出如下建议,提醒广大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一是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 3 个月或者超过60学时的费用,要出具税务发票,并将收取费用存入工商银行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二是要依法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对合同中的培训服务、培训收费、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补充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注意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以防上当受骗。
三是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存入了预收费风险保证金的培训机构。
四是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没有存入了预收费风险保证金的培训机构,存在退费风险的培训机构。
五是没有建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的培训机构,存在重大退费风险隐患的培训机构。
学生学业成长关键在于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请广大学生和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跟风从众,提高辨识能力,自觉抵制无资质办学机构,理性选择有预收费风险保证金的培训机构,不要再选择存在退费风险及存在重大退费风险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一旦产生退费纠纷、安全事故等情况,维权无从保障,因此家长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遵循孩子身心发展以及教育教学规律,让教育回归校园。欢迎大家共同参与监督,发现违规违法培训行为,及时予以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94--3318102、0794--331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