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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南丰将新建一条城市主干道!直通这里......
2021年10月19日 08:52   浏览:6536   来源:嫣然一笑


好消息!好消息!

南丰这个地方正在拆迁啦!

此处拆迁将被用于扩建交通道路

这是完善南丰城区道路交通网络的民生工程,

同时也是为南丰核心区域增添的道路新引擎。

扩建交通道路,

扩建路段将连接学府东路和交通北路,

东至学府东路,南至交通北路,

西至商品房,北至果园村菜地。

来到施工现场,小编获悉

拆迁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下面,跟随小编的镜头

一起来看看拆迁进度

可以看到,部分房屋已被拆

还有部分房屋正在加紧进度中

可以看到满地的碎玻璃和钢筋水泥

最外围的房屋已完成拆除工作

正加紧向内部开展

在拆迁过程中,为保障行人及车辆的出行安全,

交通中路路段有一半路面被围,

使道路非常拥挤,

有往这里经过的车辆可以绕道行走,

避免路上发生碰撞或者堵车。


南丰县人民政府文件
丰府发布(2019)8号
南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府中路拓宽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决定书
为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学府东路拓宽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征收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因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
东至学府东路,南至交通北路,西至商品房,北至果园村菜地。
二、征收部门以及征收实施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省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学府东路拓宽改造项目指挥部统筹协调房屋征收补偿等相关工作。
三、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
四、征收实施期限
自征收决定书下发之日起90日内。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标准,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与安置协议,改造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南丰县学府东路拓宽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南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日

道路建成后
市民们出行更加方便啦!
一起期待吧
快把这个好消息扩散给更多人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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