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期间县殡葬管理所公墓
安全文明祭扫的公告
为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县殡葬管理所公墓祭扫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殡葬管理所公墓采取人流管控、分批祭扫方式,实行分时、分批、限流、错峰祭扫。
二、倡导网上祭扫、代办祭扫(代办联系电话:0794-3267444)。
三、4月3日至5日为祭扫接待日,提倡提前或延后前往祭扫。所有祭扫人员请自觉戴好口罩,进行体温检测,抚州电子通行证(赣通码)扫码。
四、严禁在县殡葬管理所公墓区内焚烧祭品、燃放鞭炮、烧香点蜡、使用塑料祭品,实行鲜花祭扫。
五、严禁在县殡葬管理所公墓区及2个服务点进出口周边设置销售鲜花、祭品摊点,自带鲜花祭扫。
六、党员干部要带头增强从严律己意识,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确保安全文明祭扫。
七、对拒不服从县殡葬管理所防疫现场管控及祭扫相关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编辑:吴春美
来源:南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