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南丰县公安局琴城派出所查处一起聚众赌博案,为提供赌博场所老板严某及参与赌博的官某等七青年被行政拘留。
11月21日14时许,南丰县公安局琴城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南丰县琴城镇学府路千禧路段“某某鞋栈”二楼有人聚众赌博。接警后,琴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某某鞋栈”二楼房间内将正在参与赌博的官某、游某敏、李某、崔某彪、邱某平、陈某玲和闵某等七人当场抓获,民警现场取证后将七名参赌人员和该鞋店老板严某传唤至琴城派出所调查。经调查,严某为官某等七人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官某等人利用严某提供的麻将机,以打20元一炮的形式参与赌博,涉案赌资一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严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参赌人员官某,今年10月因赌博受到行政拘留十日处罚,这次违法行为需从重处罚,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游某等六名参赌人员均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信息来源:琴城派出所 南丰公安
审核:姜 华
编辑:邱弘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