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1日起,电价中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标准每千瓦时降低至0.15525分;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下调4.93分;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每千瓦时下调4.77分。其他销售电价、输配电价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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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网南丰县供电公司 南丰发布
编辑:聂 威、刘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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