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丰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南丰县2020年小升初招生方案》(丰招字[2020]2号)招生工作安排,教体局和招生学校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按时完成入学资料网上初审、复审和交叉审核工作。现将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0年8月8日至1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教体局监察室或招生办反映,监察室电话3318107、招生办电话3318108。
特别说明:
1.根据《南丰县2020年小升初招生方案》第五条“招生办法”之第三款“统一调剂安排”规定:农村小学及外县小学毕业生入学资格审核已通过的,暂不安排到一中、二中,待8月30日最后一次网上报名登记补报后,视一中、二中学位情况统筹予以安排。
2.审核已通过一中、二中入学资格的学生,携《录取通知书》于8月23日-25日到学校进行报名注册,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关认定材料原件供学校核对。